
东阳榔一姐副食品店(个体工商户)成立于2026-05-26,经营者为胡正华,资金数额为2万元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30783MAKDCRGR7J,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江北街道临江社区湖莲西街250号1号楼一楼107,所属行业为零售业,经营范围包含: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日用百货销售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烟草制品零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个体工商户当前经营状态为存续。